| 第一章总则与编制依据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专用房间,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并具备远程启动应急疏散和联动控制功能的专门处所。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神经中枢”和火灾处置的“指挥中心”,全天候守护着建筑的消防安全。
一、编制依据
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原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全体值班操作人员,涵盖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设备操作、应急处置、巡查检查等内容。
三、消防控制室基本功能
1.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
2.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3.火灾确认后自动/手动启动消防联动设备;
4.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信息。
第二章制度汇编
一、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制度,未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7.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8.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3.未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不超过12小时。
2.值班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4.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5.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6.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
7.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
8.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9.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三、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包括:
-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上个班次发生的报警点及解决情况;
-有无重大设备故障;
-交接设备操作情况;
-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各种系统。
3.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巡查,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记录表》,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4.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在《消防报警处理记录表》填写,并及时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故障应填报《消防故障报警点维修记录》,并向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
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第三章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说明
一、消防主机主要组成
消防主机操作界面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液晶显示屏、状态指示灯、键盘区、打印口、手动消防启动盘、联动单元、电源等。
1.液晶显示屏:位于消防主机正面左上角,提供火警、联动、故障等相关信息,为操作主机提供视觉保障。
2.状态指示灯:位于消防主机右上角,含有火警、联动、故障以及屏蔽等多个指示灯,显示主机相关运行状况,正常工作状态下主电指示灯常亮。
3.主机键盘区:常用功能键包括消音、复位、自检等,其作用为:
-自检键:按下后系统将进行和开机时相同的声光及电源检查。
-复位键:按下后能使消防主机恢复正常的监控状态。
-消音键:按“消音”键消音指示灯点亮,扬声器终止发出警报;如有新的警报发生时,消音指示灯熄灭,再次发出警报声。
-启动/停动键:启动或停动相应设备。
-屏蔽/取消屏蔽键:屏蔽或取消屏蔽相应设备。
-启动控制键:选择启动方式,有自动、手动、部分自动三种选择。
-记录检查键:系统将显示运行记录信息。
4.手动消防启动盘:根据启动盘的透明窗内提示信息找到要启动的设备对应单元,按下该单元的手动键,命令灯点亮,启动命令发出;再次按下该键则命令灯熄灭,启动命令被终止。
5.联动单元:为相关消防联动设施(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等)强行开启、运行状况显示。强启前必须保证泵房处消防泵、喷淋泵控制柜按钮已打到“自动”状态。
6.电源:消防主机电源采用一备一用。正常工作状态下主电工作,工作指示灯常亮。当主电断电后,备电可连续供电8小时左右。若超过8小时应切断控制器的电源开关(包括备电开关),以防蓄电池损坏。
二、基本操作步骤
(一)系统开机与关机
按顺序开启主电电源开关、备电电源开关、控制器工作电源开关。关机顺序相反。
(二)自检操作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下“自检”键,可检查系统主机的所有指示灯及报警声音。
(三)消音操作
当发生火警或故障报警时,首先应按“消音”键中止警报声。
(四)复位操作
火警或故障处理完毕后,按“复位”键使系统恢复正常监控状态。
(五)查看火警和故障信息
根据控制器报警信息检查发生火警的部位,确认是否有火灾发生。发生火警时主机报警,应先按下“消音”键,操作人员根据主机上提示的火警地址到现场确认火情真假。
(六)打印/调取火警/故障记录
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菜单,进入历史记录查询,找到最近一段时间的火警记录、故障记录,按需展示或打印清单。
(七)自动与手动状态切换
在主机键盘区,按下“启动控制”键,按方向键选择相应方式(手动或自动)后按“确认”。
三、屏蔽操作
(一)屏蔽的作用
当外部设备(探测器、模块或火灾显示盘)发生故障时,可将它屏蔽掉,待修理或更换后,再利用取消屏蔽功能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屏蔽灯为黄色,有屏蔽设备存在时此灯亮。
(二)屏蔽操作方法
按下主机“屏蔽”键(若控制器处于锁键状态,需输入用户密码解锁),按提示输入需要屏蔽的设备编码,确认后设备被屏蔽。
注意事项:
-火警或监管报警状态下无法屏蔽,需先处理报警。
-屏蔽后该设备停止报警及联动功能。
-设备故障修复后应及时取消屏蔽,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四、常见故障处理
(一)主电故障
检查主电电源线是否连接正常,电源开关是否打开,如主电停电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并关注备电供电情况。
(二)备电故障
检查备电蓄电池是否老化或损坏,如备电电压不足应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更换。
(三)设备故障
当设备报故障时,记录故障设备编号及位置,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故障设备可按上述屏蔽操作进行屏蔽,待修复后取消屏蔽。
(四)误报处理
当确认现场为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如吸烟、灰尘、设备灵敏度等),处理后主机复位,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四章应急与火灾处置程序
一、火警处置一般原则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原则上应置于自动状态。
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第一步:火警确认
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显示后,及时进行消音操作,并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临近区域安保人员持通讯工具及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
第二步:火灾确认后处置
当值班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报火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并电话通知单位领导。
第三步:启动应急措施
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灭火、疏散预案,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组织疏散和灭火。
第四步:系统监控与操作
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火警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实施如下消防设施操作:
-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
-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
-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根据现场情况,控制有关部位防火卷帘;
-操控消防泵、喷淋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
-如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通知设备保障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启动。
第五步:处置完毕后恢复
火灾处置完毕后,将各系统消音复位,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将报警记录、消防设施运行记录、火灾基本情况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建档。
三、误报处理程序
当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控制室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等。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
1.立即启动消防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
2.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3.拨打119电话报警。
第五章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每日检查内容
1.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消音、复位、屏蔽、历史记录查询、火警优先等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控制器能否直接或间接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3.检查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运行状况。
4.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5.检查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是否充足。
6.检查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是否常开。
7.检查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
2.巡查内容包括: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立即上报,反馈控制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三、定期检测
1.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
2.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3.消防控制室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应定期检查联网传输功能。
四、设备维护保养
1.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对接相关人员及时修复。
2.当场不能处置的故障应填报《消防故障报警点维修记录》,并向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
3.定期检查消防水池、水箱水量,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4.定期检查消防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手动/自动启停测试。
第六章值班记录与文档管理
一、值班记录要求
1.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2.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二、需要填写的记录表格
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每日填写,记录设备运行状态、报警情况等。
2.《消防报警处理记录表》——记录报警信息及处理情况。
3.《消防故障报警点维修记录》——记录故障设备信息及维修情况。
4.《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巡查人员填写并签名存档。
三、档案资料管理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3.消防设施运行记录;
4.火灾报警记录;
5.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紧急联系电话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火警电话:119
-单位内部报警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
-消防维保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红线与禁忌
十大严禁行为
1.严禁擅自离岗或无人值守——必须24小时双人持证在岗,离岗会导致火情延误处置。
2.严禁代签值班记录或造假——伪造记录可能被追责,应如实填写设备状态、报警处理情况。
3.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
4.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5.严禁在值班时间睡觉、喝酒——值班时间应保持清醒,坚守岗位。
6.严禁在控制室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控制室应保持专业、专注的工作环境。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防止随意触动设备引发误报或故障。
8.严禁在控制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9.严禁在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无关杂物。
10.严禁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上岗——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应急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拨打119报警,不得延误。
2.不得在处置初起火灾时直接关闭建筑总电源,否则将导致消防设施无法启动。
3.迫降消防电梯前应确认电梯内无人,严禁使用普通电梯逃生。
4.启动消防水泵前,必须确认水泵电源控制柜已打在“自动”状态。
5.屏蔽操作应由专业人员执行,并做好记录,非专业人员请勿对回路进行屏蔽操作。
6.火警或监管报警状态下无法屏蔽,需先处理报警。 |